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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怎么走

(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移交鉴定材料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明确鉴定具体事项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怎么走

(二)鉴定,由鉴定人负责。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确认是否申请回避。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进行鉴定相关检验。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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