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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谁承担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谁承担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谁承担工作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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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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