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解答 >离婚律师解答 >

离婚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离婚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离婚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unyin/lihunjieda/9zjv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