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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立即生效,且原则上不能反悔。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离婚协议自始未生效,一定要注意。

法律依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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