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解答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

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律师解析:监护人证明是指证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书写证明的内容包括:被监护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生父母的基本信息及是否还健在。有配偶的,还需写明配偶的基本情况。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unyin/fuyangjieda/g3n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