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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是一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一直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已经有收入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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