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的材料应提供什么资料
- 婚前调查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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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办理财产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
2、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
3、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
4、协议书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
5、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婚前财产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未婚夫妻可以在婚前对双方的婚前财产情况以及婚后的财产所有情况进行约定,只是未婚夫妻的约定要以结婚作为协议生效的条件。
男女双方需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办理公证。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生效判决书、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或未再婚证明等);
3、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
4、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
5、协议书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
6、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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