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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应当怎么追究呢

缔约过失责任应当怎么追究呢

缔约过失责任应当怎么追究呢
律师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要看当事人是否存在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有关重要事项、提供虚假情况的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看到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和追究的,往往当事人需要在合同当中进行规定,而如果合同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应该进行协商或者调解处理。无法处理或者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咨询律师。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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