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合同事务解答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

送出去的东西能要回来吗法律

送出去的东西能要回来吗法律

可以要回,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可以要回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不是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要回;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赠与财产未交付给第三人;
5、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以上情形之日起一年内要回。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送出去的东西能要回来吗法律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etong/jiufenjieda/3nlrx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