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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约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如何发挥作用?3.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可以并用吗?

什么是违约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如何发挥作用?3.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可以并用吗?

1.什么是违约金?

什么是违约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如何发挥作用?3.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可以并用吗?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

按照《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  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合同中约定的定金如何发挥作用?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第587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可以并用吗?

根据《民法典》第588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赋予守约方适用选择权,能够起到保障其合同利益,补救其违约损失的作用。但如果允许违约金与定金并用,其数额可能远远高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加重了对违约方的惩罚,也可能使守约方获得的补偿高于其所受的损失,这与合同的公平原则相悖。

此外,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本文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合同编热点问题2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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