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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处理吗 杭州婚姻咨询律师: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离婚时可以处理吗 杭州婚姻咨询律师: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夫妻婚内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房子属于子女的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杭州婚姻咨询律师: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处理吗

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在没有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的情形下,赠与关系不成立,子女只是房子名义上的所有权人,实际上的所有权人应该是夫妻。所以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另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将产权人登记为子女,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他人不得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夫妻的赠与行为无效。所以,房子应该是子女的财产,夫妻离婚时无权分割。

李晓娟律师支持第二种观点。

首先,对于房产登记为未成年子女,虽然没有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但是可以从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将房屋产权人登记为未成年子女以及监护人代为申请等情形中,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其次,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事实,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可以判断出夫妻具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夫妻一致同意,加上作夫妻为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同样可以推断出夫妻具有代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协议,但从双方的实施的民事行为可以推断出赠与关系的存在。

另外,从对外公示权利外观来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子,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也是子女的财产。

综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应视为夫妻对子女的赠与,房屋为子女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会出于有利于子女的考虑,无论父母是要分割还是要收回这套房子,法院都不会支持。

若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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