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

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主管、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人。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会计、出纳、业务员、采购员等等。

注意: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构成贪污罪。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znno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