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不予受理再审申请裁定书

不予受理再审申请裁定书

不予受理再审申请裁定书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不予受理再审申请裁定书

再审申请人:×××,……。
……
(以上写明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起诉×××(写明被起诉人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再审称,……(概括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明确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事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申请进行分析评判,说明再审事由不成立等驳回再审申请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希望我对再审不予受理裁定书怎么办 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n1z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