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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管辖经常居住地

离婚纠纷管辖经常居住地

离婚纠纷管辖经常居住地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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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经常居住地的管辖问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nrn这个是要原告在起诉时举证,一般需要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开具证明。如果对确定对方办理了暂住证,还可以调取对方的暂住证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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