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冒用身份恶意消费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冒用身份恶意消费

冒用身份恶意消费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冒用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6d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