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仓单转让合同 法律 关注:1.29W次 仓单主要包括哪些事项根据《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仓单包括下列事项: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4、储存场所;5、储存期间;6、仓储费;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标签: 仓单 转让 合同效力 合同 合同事务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3xex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