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城乡一体化宅基地 法律 关注:2.42W次 城乡一体化建设风起云涌。请问铜陵城乡一体化宅基地现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用后人员的安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应当造册登记,向农民公布,其财产和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被征地单位的上一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标签: 宅基地 城乡 一体化 铜陵 征地拆迁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3vry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