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释义第六十三条 法律 关注:3.08W次 庭审笔录在不在民诉法第六十三条的范畴你好,我个人认为,在本诉中,庭审笔录肯定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在另案中,是归这个范畴的,属于书证。常见的情况是,现在办理的一个案件,跟以前的一个案件有关联,可以调取前面的案件的庭审笔录,用于证明想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这时,前面案件的庭审笔录就是书证 标签: 释义 第六十三条 商标 商标法 知识产权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x961v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