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诬告陷害罪立案了吗

诬告陷害罪立案了吗

诬告陷害罪立案了吗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诬告陷害罪立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对诬告陷害罪立案的概念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本站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x6ky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