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原被告及第三人 法律 关注:1.87W次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标签: 出资 原被告 抽逃 公司经营纠纷 公司经营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wd7np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