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理赔误工时间 法律 关注:1.26W次 误工时间(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标签: 江苏 时间 交通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 理赔 误工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ver4k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