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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没有申请全类保护被人抢注

商标没有申请全类保护被人抢注

商标没有申请全类保护被人抢注
商标没有申请全类保护被人抢注
一、商标没有申请全类保护被人抢注怎么办?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情况,企业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草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情形。

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商标35类被别人抢注怎么补救?商标35类被别人抢注了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

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

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5.与抢注者联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的情况,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者与抢注者联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或者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商标没有申请全类保护被人抢注怎么办?一、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标准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

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关于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

第一,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第二,按“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即在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三,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

即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四,由法院“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即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

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侵犯商标权产生的纠纷非常多,也难以解决,所以建议大家可以找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

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成都合同纠纷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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