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二审举证期 法律 关注:1.92W次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怎查不到呀?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标签: 二审 民事 举证 诉讼管辖 诉讼法 诉讼仲裁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v1p0o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