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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按撤诉处理的依据

强制执行按撤诉处理的依据

强制执行按撤诉处理的依据
按撤诉处理

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以上就是对“民事诉讼立案后能撤案吗”的解答。民事诉讼立案后是可以撤诉的,只要在宣告判决之前,原告都可以行使该项权利。并且,即使没有主动提出撤诉,如果出现上文中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也会被视为撤诉。其次,小编提醒您,要记得在刑事诉讼中并不是在立案后可以随意撤诉的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律师365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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