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院护理费 法律 关注:1.92W次 淄博市单位不给高温费是否合理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标签: 淄博市 人身侵权 损害赔偿 护理费 中院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rgy8p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