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法律 关注:2.36W次 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规定有已年满60周岁、无任何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根据《暂行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年满60周岁(1947年9月30日前出生),无任何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在2008年底前可选择一次性缴纳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以此来保障自身权益。 标签: 江西省 养老保险 劳动保障 劳动纠纷 城乡居民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rg6e0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