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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备案材料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备案材料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备案材料
股东内部部分股权转让可申请章程备案

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4、涉及本市国有资产转让的,提交当地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该公司公章)。其中,1、3项可到就近工商局办事大厅领取,也可登陆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下载,并按照表格注释进行填写。


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决定了股权不能任意转让。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属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很大程度上基于各股东之间的相互信赖及股东个人背景。如果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任意转让股权,将会对其他股东、市场交易相对人及公司本身的权益造成很大影响,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将极为不利。启法通律师提醒企业,股权内部转让风险不容忽视,请寻求专业人士帮助,避免企业风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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