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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的儿子和亲生女儿谁有继承权

领养的儿子和亲生女儿谁有继承权

领养的儿子和亲生女儿谁有继承权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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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的儿子和亲生女儿谁有继承权,或者两者一样

你好,我对于“领养的儿子和亲生女儿谁有继承权,或者两者一样”这个问题的认知是:
养子女和子女一样,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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