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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电厂家属院拆迁补偿

商丘电厂家属院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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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属于球铁厂家属院,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改建意愿;有90%以上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这是对旧城改造的前置性程序,如果同意征收的人数比例在百分之九十以下,则旧城改造不能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决定作出后,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征收决定终止执行。签约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但不得低于80%。”这一规定又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的表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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