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协议离婚债权

协议离婚债权

协议离婚债权
离婚协议可以对抗债权吗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知,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离婚协议并不可以对抗债权。

我们需要知道离婚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之后,其实离婚协议并不是马上就能生效的,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只能是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该协议才会生效。此时就要区分一下反悔的时间点了,虽然在协议生效之后也可以反悔,但此时受到的限制就是比较多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pov7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