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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履行性生活义务怎么办

妻子不履行性生活义务怎么办

妻子不履行性生活义务怎么办
妻子不履行性生活义务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上并没有将婚后性生活作为夫妻任何一方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如果妻子拒绝性生活导致你们夫妻之前情感出现破裂的,丈夫一方可以提出协议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的可以进行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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