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2、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6、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7、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8、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9、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10、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11、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po35y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