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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级别管辖

离婚案件级别管辖

离婚案件级别管辖
离婚案件的级别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
公民离婚案件的级别管辖法院的规定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的确立自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时确立,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均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的男女,不存在起诉离婚的问题,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本文仅探讨已经取得结婚证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管辖,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则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不属于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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