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监视居住 法律 关注:1.88W次 监视居住的条件监视居住的条件:(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标签: 监视居住 现实 刑事处罚辩护 刑事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oj6vv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