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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有责及无责赔偿限额

交强险有责及无责赔偿限额

交强险有责及无责赔偿限额

许多车主为了给自己的爱车更多的保障,通常会购买一份保险商业险作为补充。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车子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车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险,做好保障才有备无患,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应当妥当,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知识,将精力与财力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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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最新颁布的《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了机动车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全国所有机动车都按照这一标准进行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根据保险事故性质的不同来制定理赔限额,其中包括交强险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若机动车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属于无责任方,那么在交强险理赔时,具体的限额标准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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