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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付后怎么赔偿

交强险赔付后怎么赔偿

交强险赔付后怎么赔偿

许多车主为了给自己的爱车更多的保障,通常会购买一份保险商业险作为补充。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车子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车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险,做好保障才有备无患,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应当妥当,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知识,将精力与财力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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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如何赔付

1、赔付的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3、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整体来说,保险单,驾驶证,身份证和一应的费用单据等都是必须要准备好的证件,只要不是交强险公司规定的免赔范围中,那不管有没有责任都可以凭借这些证件到交强险领取理赔数额。如果被保险人是和被撞者在私下协商处理赔偿的事宜的,那保险公司需要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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