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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理复议

交通事故受理复议

交通事故受理复议
交通事故受理复议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完成交通事故诉讼受理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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