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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返还的情形是什么

定金返还的情形是什么

定金返还的情形是什么
定金返还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屋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屋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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