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 法律
- 关注:2.7W次
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o1ylv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