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缓刑的人员 法律 关注:1.47W次 回避的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标签: 缓刑 刑事处罚辩护 人员 厦门 刑事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o1gkn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