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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表示的无权代理

未做表示的无权代理

未做表示的无权代理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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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沉默表示什么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
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1、正常情况下沉默视为否认,只对行为人发生责任义务

2、但是特例是如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代理的,默认视为同意。

上文对民法总则无权代理沉默表示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正常情况下沉默视为否认,行为人承担责任,而如果本人知道行为人以自己名义代理的,默认则表示同意。在生活工作中,如果有人没有代理权而自己签订合约或者条款的属于无权代理,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回,并且签订的文件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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