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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诉股东补足出资起诉状

公司起诉股东补足出资起诉状

公司起诉股东补足出资起诉状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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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诉股东补足出资起诉状

公司的诉讼行为应是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其诉讼行为应经过公司的股东达成合意方可进行。如果公司起诉状中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仅有公章,而后又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撤诉申请书上仅有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签名,并未加盖公司印章。由此可知,原告的股东对于以该公司名义起诉的行为井未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故公司以原告名义起诉的行为并非该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此,应由原告各股东协商一致确定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后,方可提起诉讼。如股东就公司起诉的诉讼代表人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有关股东可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经过适当的程序后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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