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的召回义务指的是什么 法律 关注:5.47K次 经营者的召回义务指的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标签: 消费权益 损害赔偿 义务 召回 经营者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lw6o8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