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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案时需要带证据材料原件吗

民事立案时需要带证据材料原件吗

民事立案时需要带证据材料原件吗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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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需要拿证据材料原件去法院审核吗?要带些什么材料?

现在我们很多时候都需要去立案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及惩罚相关人,立案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证据,所以证据的审核也是重要的,那么立案需要拿证据材料原件去法院审核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无规定则自由的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立案需要拿证据原件,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立案。因此立案不需要拿证据材料原件去法院审核。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就可以了。证据原件在质证的环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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