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重庆井口公租房申请时间

重庆井口公租房申请时间

重庆井口公租房申请时间
重庆公租房申请时间
第22批本次摇号配租时间为3月29日(星期四),第23期摇号时间,预计在6月左右,具体时间可以多关注,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2.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3.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4.申请人无住屋或家庭人均住屋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屋困难家庭5.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津工作的无住屋人员,应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重庆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根据情况到指定的申请点领取“公共租赁住屋申请书”按规定填写,并按申请人的类型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1.公共租赁住屋申请表2.身份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屋公积金缴费的证明5.家庭成员住屋状况证明等。

《公共租赁住屋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屋或者住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屋,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屋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kxl0l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