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第四十一条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 关注:3.15W次 监察法第四十一条是怎么规定的第四十一条 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所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的人员。 标签: 监察 刑事辩护 第四十一条 刑事犯罪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ko38g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