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法院起诉离婚证据 婆媳

法院起诉离婚证据 婆媳

婆媳 法院起诉离婚证据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法院起诉离婚证据

新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⑴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⑵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⑷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⑸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⑹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k5xv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