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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间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担保期间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担保期间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担保期间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需要根据公司的担保方式确定处理方法。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应先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在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
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
担保期间比债务期限短,如果是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间就按照担保期间进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风险提示:公司做担保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 银行在做担保融资业务时,可通过查阅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报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资料等途径了解担保人、被担保人是否存在投资或持股关系,存在冲突的,以工商登记及公众能够知悉的信息为准。还应对公司章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给予关注,不能确定的,应向登记机关查询。
2. 依据《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手续,确保担保效力。
3. 遵循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即使不存在投资或持股关系,也应尽量采取股东会形成同意担保决议的形式,那种仅仅采用在担保合同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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