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教师带薪休假 法律 关注:2.7W次 教师带薪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标签: 临河 工资福利 教师 劳动纠纷 带薪休假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jr1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