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民事诉讼立案文书

民事诉讼立案文书

民事诉讼立案文书
民事诉讼立案文书
1、首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4、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jd4wnj.html